10月28日下午,水建公司第四分公司承建的城市一水厂移址新建项目--净水厂工程建(构)筑物顺利通过主体验收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检测等单位代表组成了主体验收委员会。
验收组通过听取各方主体的情况汇报,查看施工现场,对化验楼、后臭氧接触池、活性炭翻板滤池等建(构)筑物进行了现场抽检检测,并查阅了各项资料,经过充分讨论,一致同意净水厂工程建(构)筑物通过主体验收。
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验收全过程进行了监督。